上星期四晚上十二點回家的路上 又發生車禍
靠近最左車道的摩托車不打方向燈 突然向右轉
直行的我 看見她突然右轉 兩隻手馬上猛按煞車 不過終究來不及
又撞上了!! 我的右腳被我的摩扥車壓住 超痛 那位柔弱受到驚嚇的女性
居然對我說她拉不起摩托車 (小姐 好歹你也使上一點吃奶ㄉ力拉看看吧)
幸好路人前來幫忙 也好心的叫救護車和警察 但都沒派上用場
原因是隔天一早要考電子顯微鏡期末考 不想再去醫院 只想快點回家
至於好心ㄉ員警想知原因如何 正在猶豫要不要準備錄口供時
那位突然想右待轉的小姐 很緊張的說不用(意思是和解)
想想自己沒有像上次那樣嚴重 只是左膝又在一次受傷 破皮
雖然很不爽 也知是那位小姐的錯(騎"禁行機車道" 突然右轉又不打方向燈)
但想想還是算了 只能自認倒楣 勉強再上車騎回家
回到家被老媽罵了一頓 叫我以後不要騎摩托車上學 還是改搭交通工具
這學期發生了快四次車禍 真的覺得自己很部適合騎車 為了保命 還是乖乖
當個捷運通勤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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